A6:国家主管部门自主确定选择公告机构的准则,只要它们符合机械CE认证指令的附件Ⅶ。国家主管部门有权利选择是否有其他准则与EN45000系列标准一起使用。然而,理事会决定90/683/EEC在附件的第1项m小项[iteml(m)]规定:如果公告机构不能证明符合协调标准(EN4500系列),就会要求其所在成员国向欧盟委员会提供作为进行该公告基础的恰当的支持文件。
A7:原则上不可以这样。如果规定了最新科技发展水平的数值,它们今天合适但一年后就不再会了,而且这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考虑机器的大小和不同的技术来确定数值。并且这样做也可能使得制造商如果采用了比竞争对手更安静技术的,一旦达到了限值要求,他就不会做出额外努力进一步降噪。
1. 有特定的用途(指令第1条第1款) 2. 该机械能独立运作(指令第4条第2款)
该问题属于第4条第2款,这类部件没有进行合格评定的必要。指导说明书应由向最终使用者提供整个装置的人来编写。部件的制造商提供信息所使用的语言可由制造商与购买者之间的协议来决定。